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渔政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哈农发〔2017〕35号
编辑:吴舰航文档来源:更新时间:2017-11-9 11:15:47
各县、市(区)水产总站,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哈尔滨市渔政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并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市农委成立由主任刘军任组长,副主任李继明、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魏红军为副组长,水产处(渔政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渔政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产处(渔政处),具体负责督导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地渔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推进各项制度落实。
二、压实责任,推进工作。各地渔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抓出成效。同时,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明确工作的关健环节和完成时限,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地要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频次,要以“严、狠、准、细、实”的工作作风,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情节恶劣、危害程度大,后果严重的“电、毒、炸”等捕捞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严从重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渔政监管责任人和监管水域登记表》于2017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市农委渔政处,邮箱:hnwyzc@126.com。
附件: 1.哈尔滨市渔政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2.渔政监管责任人和监管水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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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9日
(联系人:侯丽萍 电话:86772204)
附件1
哈尔滨市渔政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渔政监管,落实监管职责,通过监管水域网格化,监管责任层级化,建立渔政监管工作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渔政监管工作全覆盖,有效遏制违法捕捞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实行网格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各地渔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的三定原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1)定网格。将监管范围内的江、河、湖泊按照航标、省、县(乡镇)界或桥梁划分成条块,形成相对独立的“格”,由多个“格”组成“网”,实现域内管辖水域网格化。
(2)定人员。监管水域的每个“格”内确定2个以上的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可以同时监管几个或多个“格”。
(3)定责任。监管责任人对监管水域内发生的违法捕捞行为负直接责任,是渔政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负责管辖网格内涉渔船舶管理,查处违规、违法捕捞行为,清理、收缴违规网具。
监管责任人的主管领导负责对监管责任人的监督管理,是渔政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工作职责:对监管责任人实施管理,每周对监管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纠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主要领导。
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渔政监管工作负总责。工作职责:建立周例会、月总结和定期检查制度,听取监管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汇报,研究、部署渔政监管工作。
2.定期检查巡查,严格行政执法。各地渔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每周对监管水域检查不应少于3次,主管领导每周检查不应少于1次,主要领导每半个月检查不应少于1次,每次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违规、违法捕捞行为开展调查,构成违法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处罚卷宗和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市农委渔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对各地渔政监管情况开展巡查,巡查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3.严格渔政监管,定期开展考核。各地渔政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对本单位监管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要与晋职晋级、目标奖等挂钩。我委将把各地涉渔违法捕捞行为的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违法捕捞行为频发的县、市(区)不予评先并取消第二年渔业补贴项目。
4.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地渔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管理水域在1年内出现3次以上举报(经查实有违法捕捞行为的)或3次以上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违法捕捞行为的,有关单位要对监管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构成失职或违纪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现上述问题,我委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5.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社会监督。各地渔政主管部门要聘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员担任渔政监管信息员,发现违法捕捞行为,及时向渔政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和反馈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办公电话和举报电话,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扩大信息来源,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
6.开展法制宣传,进行普法教育。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渔政法律法规,扩大宣传面,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宣传工作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同时,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曝光,扩大影响和震慑效果。
7.开展法制培训,提高监管质量。各地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渔政执法队伍。每周利用半天进行集中学习,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质量。
附件2
渔政监管责任人和监管水域登记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监管责任人 |
监管水域名称(江、河、湖泊) |
监管水域范围(以航标、桥梁、省、县(乡镇)界划分) |
主管领导 |
主要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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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监督检查应为两人以上。依照上述规定,监管责任人一栏应填写两个以上人名。